伊家乡:“微信群”监督“微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伊家乡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06-20
为进一步做强基层监督,切实加强新时期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伊家乡在全乡8个村成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把小微权力的行使嵌入微信群之中,作为开展下沉监督的重要抓手、畅通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初步显现出管好村级“微权力”、推动解决“邻里事”的效应。
强化业务培训。乡村两级同向联动发力,及时召开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工作推进会,加强对村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将上级关于小微权力监督工作要求和精神进行传达,并就阳光微信群日常运行管理进行培训,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
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结合下沉监督入户走访,加强阳光微信群宣传,使监督方式从“线下”拓展到“线上”,从“延迟”更新为“时时”,从“单论”发展成“共议”,实现村级“三务”“三资管理”、民生项目及干部作风动态监督。
及时回应关切。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做好微信群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收集、分流、督办、反馈等全流程跟踪,并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实现村务有人公开,村权有效监督,问题有建台账,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严格监督考核。乡纪委干部主动进入各村阳光微信群,监督村级微权力运行和群众诉求的解决,确保微信群切实发挥作用,同时将阳光微信群的运营管理工作作为村纪检委员年度工作述职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村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促进担当履职。(伊家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