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五轮(第一批次)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3年10月31日开始,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对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3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建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8633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61032),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建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